二年級讓當時的我非常頭痛,因為班主任每天要處理很多班務,我這個新手久不久就會遇到意料之外的事。
到了上課的最後一天,班主任課終於沒有東西要收要派,沒有宣佈,於是我揀選了’The man, the boy and the donkey’ 的故事準備講給他們聽。雖然我有時候對他們訓話、督促,甚至是責罵,但其實我當時比較覺得是自己不懂課堂管理,而不是他們故意丟三落四。難得他們沒有討厭我,還常常突然畫一幅畫送給我。
從fb找了其中一些「出土文物」給大家看看。在他們的角度,我看來不太兇,還掛著笑臉。
説回那個故事,其實在一本從公共圖書館借來的小學教學法的英文書看到。那本書的大部分教學方法都不適合用來教大班,但其中一個講故事活動看來很有趣。
我預先把角色填了色,黏在硬卡紙上,讓人物可以輪流「騎」在騾子上,作為道具。到了那天的班主任課,本來有點聲音的課堂,隨著我說我今天要講故事,再拿出道具來,就突然變得鴉雀無聲,三十多雙眼睛看著我的角色看得入神。故意說得緊張的地方,他們幾十個人張開口。故意裝糊塗的地方,他們聽了哈哈大笑。故意加插數學概念的地方,他們眼仔碌碌地認真計算。故事說完了,每個人都很開心。
接著輪到他們各自填色,做一份自選色彩配搭的道具,可以帶回家跟家人一起剪貼,還可以講故事給他們聽。填色沒分對錯,經過每個人身邊,我都可以完全忘記標準答案,盡情稱讚他們。直到現在,有一個情境仍然歷歷在目。
有個平日讓我大傷腦筋的男同學,認真地填色。當我稱讚他顏色填得很好看的那一刻,他抬起頭看著我,那種天真無邪的笑容我平日從來沒在他身上看過,讓我很驚訝。同時,也很感概,為什麼平日都好像都沒有機會跟他們多做一些完全沒有對錯、沒有分數的事,到了最後一天才有這個匆匆的機會。我當時在想,「求學不是求分數」是不是一個笑話來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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