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

作家的神秘感

有一陣子愛看王迪詩的書,本來是因為甚少有執業律師能把書寫得輕鬆又有趣,就算有,也少有她那揮灑自如的文筆。

王迪詩原來不是律師,她去年主動告訴了大家。律師行裡的所見所聞,還有出差的見聞,原來都是東拼西湊出來的故事。沒有人說過寫書要寫真實的事,但揭開神秘面紗之後,王迪詩就忽然變成云云眾多寫小說散文的作家的其中一個。她本來賣的,不止文筆,還有律師的見識,換句話說,是她的exclusivity。前天路過書店,看到她出了新書。前後左右都是跟她同類的小說散文,虛構出來的故事。王迪詩的書沒了那exclusivity,好像差了些甚麼。

是不是作家都要很神秘呢? 其實又不是。幾年前有當時還是見習律師的MamiMama,把自己的家庭生活和子女趣事寫成書,不僅每天的生活照,甚至連自己的姓名,朋友的名字都公諸於世。她「賣」的正正是exclusivity的相反,是大部分人經過努力都可以享受的親情,讓人不僅能感受到他們一家的喜悅,還覺得這種家庭的快樂自己都可以擁有。

那麼老師也需要一點神秘感嗎? 還是與學生親近一點比較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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